140个常用药带量采购开始(附名单)

发布时间:2024-03-02 作者: 医疗设备

详细介绍

  目前GPO模式已经在上海、深圳、广西等诸多省份、城市施行,且降价效果非常明显,对医疗市场来说已经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采购模式。

  今日(5月28日),全药网发布了《关于开展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目录(第二批)第一部分(一)2021年药品集团采购报名工作的通知》,通知显示从即日起开展“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目录(第二批)第一部分(一)”相关药品的报名工作,深圳GPO第二批目录采购正式启动。

  文件显示,本次报名日期为2021年5月28日—6月7日17:30,报名范围详见文末。有必要注意一下的是,本轮GPO采取分批开展采购工作的方式,其他属于《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目录(第二批)第一部分》但暂未纳入本次报名范围的,报名通知将另行发布。

  据梳理,本次GPO涉及140个品种,154个品规。其中注射剂占一半以上,涉及75个品规,70个品种。其次为口服常释剂,涉及49个品种。

  深圳GPO的市场不止于深圳。不仅有广东的其他16个地市,外省也有多个省份加入,覆盖了广西、吉林、黑龙江、新疆4个省份的6个城市,组成了22个城市的跨区域联盟,涉及2531家医疗机构。

  据5月25日全药网发布的,关于公布《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目录(第二批)第一部分2021年采购方案》的通知,本次深圳GPO采购方案如下。

  首先,深圳此轮GPO采取分批开展采购工作的方式,本次进行目录内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的采购,而中成药、基础输液采购方案另行发布。采购周期方面,原则上自执行之日起 12 个月为一个采购周期,同事为保障医疗机构的用药需求,采购周期内对成交药品实行动态管理。

  1. 《集团采购目录(第二批)第一部分》中属国家谈判目录的药品,按谈判结果直接采购;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广东)和 广东省、深圳市组织药品带量采购中选药品,按国家和广东省、深圳市医疗保障部门规定文件执行;属于国家和广东省、深圳市短缺药品清单中的药品按规定实行挂网采购。

  2. 与协议期内国家谈判目录药品同通用名的仿制药、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广东省、深圳市组织药品带量采购的非中选药品按规定实行挂网采购,不再参与本次采购。

  4. 除上面讲述的情况 以外的其他药品根据质量层次划分及同评审组有效申报公司数开展竞价、议价谈判。

  2. 按照目录剂型整合规则中“目录剂型”及《集团采购目录(第 二批)第一部分》中“推荐剂量”进行分组。同质量层次、同通用名、 同目录剂型、同规格的药品为同一个分组。捆绑品种按不同质量层次划分为不一样分组。

  3. 目录剂型整合规则中“备注”列特殊说明的区别分组情况,按 “备注”列区分为不同分组。

  同评审组有效申报公司数在3家及以上的,采取综合评审的方式竞价评审;有效申报公司数为1家或2家的,以及所有捆绑品种均采取议价谈判的方式评审。第二质量层次的药品按照第二质量层次评审规则,采取竞价、议价谈判的方式评审。竞价、议价谈判评审结果报专家评审确定拟成交结果。

  GPO(集团采购组织)是一种以第三方平台整合多家医院的临床用药需求,组织上游生产商、经销商开展产品竞价,来节约采购费用,并提供供应链管理的方式。

  2016年7月,为解决药品价格虚高、“以药养医”“大处方”等问题,深圳启动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改革试点,并取得了不错的效果。部分重大、慢性疾病常用药降幅超过50%,肿瘤用药降幅达到70%,综合降幅21.99%。有新闻媒体报道,仅2018年,深圳市节约医药费用15.16亿元。

  总结其采购经验,一种原因是由于深圳市充分的利用大数据,掌握了采购目录品种的全国销售价格,再结合深圳市药品使用量,和药厂直接谈判;另一方面深圳药品采购主管部门组织医疗机构优化整合集采目录,将原在省平台上采购的40个剂型分组压缩为21个,2165个通用名压缩为825个,4387个品规压缩为1256个,药品采购目录“瘦身”了70%,保证了集中招采标的量,加大降价筹码。

  而且,深圳GPO模式还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原则,引入“综合评审+价格谈判+专家审议”综合机制,避免了传统药品采购“唯低价”等弊端。

  这种模式很快被各地效仿推广。2019年4月,吉林省医保局发布《吉林省关于开展药品跨区域联盟采购试点工作指导意见(代拟稿)》公开挂网征求意见意见指出,吉林市计划借鉴深圳市药品集团采购的新模式和新做法,开展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跨区域联盟采购工作。

  目前GPO模式已经在上海、深圳、广西等诸多省份、城市施行,且降价效果非常明显,对医疗市场来说已经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采购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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