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用过的输液管、注射器成了你的餐具!

发布时间:2023-12-29 作者: 医疗设备

详细介绍

  据中新网报道,12月19日,南京栖霞区警方通报了一起令人触目惊心的医疗废物污染案,警方抓获嫌疑人3名,现场查获医疗废弃物13.5吨,实际查实嫌疑人收购、倒卖医疗废物数3000多吨,涉案价值4000余万元。

  今年8月29日,南京公安栖霞分局在其辖区内的顾家村1号废品收购站内,发现一批数量惊人的医用输液袋、输液管、输液瓶等医疗废弃物。

  当时正值酷暑,在高温下,这些医疗垃圾残液四处渗流,散发着刺鼻的气味,令人作呕。经过警方两天的清点,共从收购站和附近依维柯面包车中清理出含针头及输液管的医疗废弃物约8.5吨、抗生素类小玻璃瓶约5吨,共约13.5吨。现场的医疗废弃物用蛇皮袋或黑色塑料袋包装,每个包装袋中都混有一次性输液管、一次性注射器、针头等危险废物,混乱的现场触目惊心。

  经查,张某某经营的这家收购站2012年初起从南京数家医院以每家每月800元-1000元不等的价格回收混有针头、输液管的医疗废弃物。回收后,张某雇佣工人将医疗废弃物分类打包、一次性塑料输液瓶用粉碎机进行粉碎打成塑料颗粒,出售至宿迁、浙江等地进行进一步的加工。

  加工厂用这些废料生产出塑料颗粒,通过塑料市场和网络销售到全国各地的塑料制品厂家,用来生产仿冒知名品牌的塑料玩具、餐具等。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据了解,医疗垃圾中有几率存在传染性病菌、病毒、化学污染物及放射性等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其所含的病菌,是普通生活垃圾的几十倍甚至上千倍,在国外被视为“顶级危险”和“致命杀手”!而我国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也将其列为1号危险废物。

  按国家明文规定,医疗垃圾一定要采用“焚烧法”处理,以确保杀菌和避免环境污染。

  国务院颁布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明确规定,诊疗过程中被病人血液、体液接触过的污染物以及输液管、针头物品都属于医疗废物,必须按规定进行销毁。

  然而,在巨额利益的驱使下,本该焚毁的医疗垃圾,经过几次转手之后,再次回流到了人们的餐桌、手中,成了一次性餐具、奶茶杯、果冻杯、食品袋、保鲜膜……变成了我们吃饭、喝水用的餐具。

  警方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态废料对环境造成污染防治法》以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产生的临床废物、医药废物及废药物、药品等医疗危险废物,一定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消毒、毁型等预处理和处置;无能力处置的或者处置不符合国家控制标准的,必须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有相关资质的单位代理处置。违反规定随意处置医疗废弃物,导致非常严重后果的,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刑法修正案(八)》第46条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将有可能构成污染自然环境罪。严重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很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关注我们
欢迎您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了解更多信息:
欢迎您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
了解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