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家医院疑似将废弃输液瓶卖给无回收资质企业当地卫健委回应|丁香早读

发布时间:2024-02-07 作者: 医疗设备

详细介绍

  原标题:三家医院疑似将废弃输液瓶卖给无回收资质企业,当地卫健委回应|丁香早读

  10 日,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公布《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规定,「双通道」是指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对于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的品种,要及时纳入「双通道」管理。

  各地医保部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遴选标准和程序,将资质合规、管理规范、信誉良好、布局合理,并且满足对所售药品已实现电子追溯等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双通道」管理,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

  《指导意见》规定,对纳入「双通道」管理的药品,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施行统一的支付政策。

  对使用周期较长、疗程费用较高的谈判药品,可探索建立单独的药品保障机制,原则上由省级医保行政部门按程序确定。(来源:国家医保局)

  5 月 7 日,江西省宜春市卫生健康委消息,宜春市卫健委当天发布信访案件处理情况报告称,信访人反映「宜春市第一医院、第二医院、妇幼保健院,将使用后的医用一次性输液瓶玻璃瓶倒卖给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企业,且多次反映无结果」。

  5 月 3 日,宜春市卫健委收到信访件,当天对三家医院的有关人员做出详细的调查,5 月 7 日办理反馈称:三家医院存在将可回收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交由未经省级公布的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回收处理的问题。

  报告称,目前江西全省仅公布了一家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回收企业名单,即江西康卫士医用包装容器有限公司。

  宜春市卫健委经调查核实后表示,上述三家医院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输液瓶、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系交由江西恒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集中处理,未无序流入社会,自 2017 年 5 月始收集,没有造成了一定的环境污染的事件发生。

  江西恒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系经袁州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批准成立于 2016 年 11 月 29 日,营业范围包括废旧塑料回收、加工、销售、医用输液瓶(袋)回收处理、塑料制品销售。

  宜春市卫健委表示,医用一次性输液瓶、玻璃瓶不是医疗废物,属于可回收物资。

  据《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医发〔2005〕292 号),使用后且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

  宜春市卫健委称,将督促三家医院,将可回收使用的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交由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回收处理。同时,加强对宜春全市各级医疗机构的管理,督促其将上述物品交由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回收处理。(来源:宜春市卫健委)

  5 月 9 日,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发布讣告称,中国党员,著名消化病学家和临床内科学家吴裕炘教授,因病医治无效,于 2021 年 5 月 8 日 20 时 27 分在瑞金医院逝世,享年 90 岁。

  吴裕炘是瑞金医院终身教授、主任医师、博士生导师,原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内科学教授、消化研究室副主任,瑞金医院内科实验室原主任、内科教研室原副主任、消化内科原主任、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

  讣告称,遵吴裕炘教授遗愿,丧事从简。(来源: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5 月 10 日,新华社消息,2020 年医保谈判抗癌药配备增加 15%。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监察专员郭燕红,在 10 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根据全国 1400 多家医院的监测网络结果,2020 年监测网医院配备谈判抗癌药的平均品种数比 2019 年增加了约 15%。

  其中,2018 年谈判的 17 种抗癌药,在医院的配备量大幅度增长,2020 年监测网医院配备平均品种数比 2018 年增长了 75.6%,平均采购量比 2018 年增长了 450.8%。从监测结果看,抗癌药的临床配备和可及性都有所增加。(来源:新华社)

  近日,广东省医保局联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目录(2021 年)》和《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用耗材目录(2021 年)》,将于 8 月 15 日正式实施。

  其中,为全力支持新冠肺炎患者救治工作,通知将治疗新冠肺炎患者所需的医用耗材「体外膜肺支持」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日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周报(英文)》披露,4 月 30 日广东从两例境外输入病例中首次发现新冠病毒巴西突变株。

  这是广东继报告发现 501Y.V1 英国突变株、501Y.V2 南非突变株和 B.1.525 尼日利亚突变株后,第四次检测到国际主流的新冠病毒突变株。(来源: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周报)

  5 月 9 日 0~24 时,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定诊出的病例 11 例,均为境外输入病例(上海 4 例,广东 2 例,陕西 2 例,浙江 1 例,四川 1 例,云南 1 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来源:国家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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