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郑州丹尼斯百货有限公司漯河和睦街分公司出售的“烩面片”防腐剂“脱氢乙酸钠”不合格,系不合法增加,
经查,漯河市源汇区会纳优质烩面坯店将出产制造的烩面片,供给给漯河市源汇区沐高豆制品店,又在郑州丹尼斯百货有限公司漯河和睦分公司租借场所出售烩面片,郑州丹尼斯百货有限公司漯河和睦分公司为其一致结算金额供给服务。因漯河市源汇区会纳优质烩面坯店出产出售不合格食物;郑州丹尼斯百货有限公司漯河和睦分公司作为商场开办者,未实行食物安全办理职责,进货查看、陈述的法定责任。
漯河市商场监督办理局源汇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相关规定,于2022年1月22日拟分别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分:1.责令改正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2.对漯河市源汇区会纳优质烩面坯店罚款50000元;3.对郑州丹尼斯百货有限公司漯河和睦分公司,处以罚款70000元的决议。